自己与索尼哥伦比亚唱片的合约到九七年结束,现在两专完成,还剩最后一张新歌加精选打算在合同年,a+唱片和对方的行约也是那个时间点结束。既然事情搞成这样,他到时候肯定不准备续约了,否则只要通过索尼哥伦比亚唱片行,那么歌曲的部分版权必然会流入mj手中。
“从此以后索尼就只拥有新版权库的一半了,交易截止日后,所有由索尼哥伦比亚唱片行的歌,会按市价倒给新版权库,mj和索尼双方各支付一半。”
纽曼回答:“新版权库再有收购意向的话,收购费用也是索尼和mj各出一半。”
“你的二专不是在交易截止日之后才行吗?”斯隆女士问。
“行约是在之前签的,以此为准。”哈姆林回答。
“那我可以不把以后的新歌和精选专辑纳入版权库吗?”宋亚问。
“不能,索尼哥伦比亚是行方,有曲目管理权,按他们和mj的协议规定不允许卖给第三方。”哈姆林回答。
“也就是说,mj以后还要为这个版权库持续注资以匹配新歌版权的流入?”古德曼问,“如果他想维持那一半股权的话。”
“是的,按他的性格是不会放手的。”纽曼点头,“mj付得起……”他看了眼宋亚,“外界不清楚mj的商业帝国到底拥有多少家产,但毫无疑问,目前肯定是过ap1us身价的。”
毫无疑问自己最终还是被mj压了一头,虽然那个版权库不包括自己的词曲创作版权,也不包括歌手表演权的部分,但自己以及妻子还有菲姬等通过索尼哥伦比亚行歌曲的a+唱片旗下歌手音乐版权的一半都归入了这个版权库中。
以后唱自己的歌还得给mj付钱,那句当年好事者揶揄保罗麦科特尼的话现在也适用在自己身上了,因为就算在演唱会、商演等盈利活动中唱自己的歌,收入也将按比例支付给音乐版权方,比例很低,一笔小钱而已,但赖不掉……
“就这样吧,感谢你能来纽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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