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过来。
柯妮芙惊疑的看着靠近的面包车。王小明则显得很淡定。
面包车在两米外快速的停下,从车上下来一名年轻的黑人,黑人朝着车内看去,然后快速的走了过来,恭敬的说道:“老板。”
王小明点点头,把车窗摇了下来,说道:“说说看,什么情况。”
“是老板,情况的这样的。对方带着人质已经进入西边十公里外的一处村落,该村落属于某组织,村落里有俩百名武装分子,根据我们的情报。对方会在村落里直接完成人体器官的交易,不过因为买家还没到达,所以人质现在还是安全的。”
人体器官交易,并不是把人整个带过去。而是从活人身上把器官完整的取出来,放入特制的保温设备中,然后把设备带走就可以了。这样的做法不容易被人找到,也更加方便。
当然了,这样的做法,对于受害者来说,可就不是什么好消息了。
只要晚上一两天,买家到来,器官一旦被摘取带走,你再找到人,也就没用了。
以目前的这种情况,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攻打进去。
村里里的武装分子,和这些绑匪实际上也不是一伙的,但是他们双方却是共生的关系,也可以说是贸易伙伴的存在。
这些武装分子一般不会出去干活,干活的事情是由外面这些帮派分子去做,做完之后,再把货物带到村子里,完成最终的交易。
这座村庄也可以被看成是销赃的窝点。
在人体器官的交易中,白种人的器官是最贵的,也是销路最好的,至于原因,这是因为买家之中,白人最多。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更换器官,你是愿意换跟你自己同种族的同胞的器官,还是愿意换一个黑人的器官?
答案显而易见。
所以,白种人游客在很多地区都会被人贩子所喜欢。
不管是卖器官,还是卖人口,白种人都是好商品。
面前的黑人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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