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席几人侃侃而谈时,场上比赛已经开打。
  掘金队先攻,外线控球的是詹姆斯。
  在詹姆斯和艾弗森6续做出那样的表态之后,虽然球队明面上不分谁是老大谁是老二,但是比赛里,场上更多控球的是詹姆斯。
  不过艾弗森也没站着看戏,他和史密斯左右两侧借掩护跑无球。
  詹姆斯看准时机的一个传球,艾弗森右侧四十五度高位接球。
  湖人队的防守很出色,沃克迅补防上来,利用身高封住了艾弗森的投篮机会。
  艾弗森一步突破,在沃克后退后,急停中距离跳投出手。
  “唰!”
  篮球空心入网。
  o比2。
  掘金队拔得头筹!
  这个艾弗森,有点熟悉又有点陌生。
  熟悉是因为他的进攻技术。
  利用自己出色的第一步逼迫防守球员后退,进而急停中距离半截篮。
  这是他标志性的得分手段之一。
  陌生是因为,这球并不是持球动的,而是无球进攻失败后的衍生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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