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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被杀就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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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审判与出发 (5800,第一更,求月票!)(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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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三方面进行探讨,但只决定情节轻重,这同样不涉及审判之主。

    但倘若判罚争议过大,有异议,那么无论是审判方亦或是被审判方,都可以对神殿直接提出要求,前去更大一级的神殿进行二次审判。

    而这一次,就可能会涉及审判之主了——假如无论是神官还是民众代表,都无法从个人,集体和道德三方面裁定出结果的话,就只能请出审判之主进行裁决——而这一次,就只能少数服从多数,然后再将这一点记录进新的教约律法中作为范例。

    当然,这基本不可能生……因为倘若真的争议那么大的话,火之主估计就自己去看看情况了。

    而第一批尝试这全新审判体系,并非是其他人,而是苏昼个人空间中的那些海盗。

    其中,野猪号上的海盗,大部分都是轻罪处理,依照新律法,他们要作为神官随行团的劳工,全世界各地救火救灾,为自己曾经犯下的罪孽赎罪——而等到赎罪完成后,会在进行一次审核,决定是否恢复正常人权益,还是说作为观察对象。

    但是,深潜者号中的船员,绝大部分都有罪,重罪。

    甚至,需要处以死刑。

    而其中真正的要点,毫无疑问便是海王亚尔伯。

    “……为了保证加入我们海盗团的人彻底断绝不必要的希望,我们会对他们布一个入团的任务,也就是一条人命。”

    “只要上船,就必须杀一个人,毕竟,谁知道这些不是从小培养,中途加入的人,会不会是神殿的间谍?只有杀了人,他回到岸上后就必然会被审判之主审判,无法回去了。”

    “所以不仅仅是深潜者号,这也是绝大部分高等海贼团的规矩,只是有的没有这么直接,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所有船员都身负重罪,只能呆在船上,与海盗团共存亡。”

    观审台上,从未杀过人的低等海盗団船长,依照律法被砍掉双脚的船长尼德骂骂咧咧的驾驶轮椅退出了审判庭——他虽然罪不至死,但是却必须斩断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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