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第斯号炮舱的那24门二十四磅重炮。
二十四磅舰载燧长程炮,炮管长度2.7米,口径14.4厘米,铁铸,全重2.2吨,配装十二磅实心、链球弹及二十四磅葡萄型霰弹,最大射程3oo至18oo米,法军标准射为每12o秒,英军标准每6o秒。
在英格兰的军用物资清单上,二十四及三十二磅炮被列作重型舰炮,一等品,非民用。
同样在这个特殊列表上的军用品还包括军用海图、三级以上战列舰、英国独有的四十八与六十八磅轨式舰载臼炮,6军用九磅以下轻炮以及最新式的开花榴弹……
从这个列表就可以看出欧洲列强对重炮级别舰上火力的重视程度。
重炮是国器。
作为海上仅有的可以击碎战列舰船壳的火力,强国对其不吝投入,每个国家的炮都有其独特之处。
譬如法兰西炮更精准,而且独特的青铜配方能有效降低单炮重量,进一步降低炮手们精确瞄准的难度和工序。
英国炮有独特的退轨和炮座设计,在增加稳定性的同时,能大幅提升装弹度,增加战舰在单位时间内的火力密度。
而荷兰炮当年则有着与众不同的操作守则,可以把炮手从十二人的标准配置减至七人,并且不影响射效果。
这些都是各国以为核心的机密,在不许外流的同时,也不许民间任意掌握。
荷兰当年就是因为保密意识太过薄弱,政府又缺乏对大型商会的掌控能力,以至于核心技术大量外流,间接引了海航史上的操炮革命,从另一个层面导致了荷兰的衰败。
从结果论,洛林战胜安第斯号的唯一手段是接舷战,胜即俘虏。按照雇佣原则和与纳尔逊的约定,他将同时拥有对安第斯号和朱庇特号的所有权。
但朱庇特号他可以全须全尾的收入囊中,但安第斯号涉及机密,船上的二十四磅炮必须交给海军处置。
不过洛林现在完全没有余力去思考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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