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以为他选择让迪普亚尼引见,就是希望迪普亚尼能够成为迈阿密的掌舵人。
幸好这也不是什么关键……
同时施政方针也有了大致的定案。
迈阿密和历史上的民营据点最大的差异在于土地归属。
按照正常的流程,冒险家登6陌生的土地,插上国旗,宣布国有,然后就会回到本土或者附近相对繁荣的殖民地,用坑蒙拐骗的方式寻找投资和愿意迁居的破落户,把钱和人送到国旗下种地,这就是殖民。
因此,殖民的概念历来就是【在无主之地进行农业生产】。
待到殖民据点展到一定程度,真正的世俗力量才会介入,通过立镇的方式把一切夺走,只对开人、投资人和第一批开拓民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
意即是说,官营的城镇一切都该是国家的,都是国王和总督府的。
但这种转换在迈阿密完全行不通。
洛林并不是通过插旗这种粗暴野蛮的方式宣示的主权,他和印第安人的土地交易在英、西、美三国拥有完整的备案和完税证明,完完全全地契合文明社会运行的规则。
这意味着哪怕转入官营,西班牙也不能剥夺他对这片土地的合法物权。
规划、建设、开、经营,所有与土地相关的权利都紧握在德雷克商会的手上。假如把迈阿密比作一座豪宅,市政厅所扮演的不再是一般意义的主人,他更像是洛林聘请的管家,他的薪酬就是迈阿密的税金。
打个比方,迈阿密滩。
港务局由德雷克商会独立经营,与其有关的各种服务收费属于商会。
如果有人想购买或租赁一手的地皮、物业、泊位等不动产,也需要和港务局对接,那也是商会的收入。
与之相对,海关和税站属于市政机构,则无论关税还是其他税类都是市政厅的收入,不需要与洛林分享。
乍一看,这种营收模式就像两条平行线,商会与市政厅各赚各的,互不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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