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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刺客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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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章 大人,时代变了!(第五更)(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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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绝对不能跟丢的,宁欢是绝对要杀的,如果没有杀掉,那么这次出手不仅没有任何意义,反而说会贻害无穷。

    最关键的是宁欢根本没有受什么伤就跑了,这是方别唯独不能接受的。

    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宁欢没有受伤,那么他能跑掉吗?

    答案当然又是否定的。

    所以人生,本来就是矛盾的结合体。

    方别这样想着的时候,自己也已经紧跟着跳上了城墙,两个人事实上的时间差距只有三到五秒,但是距离差距却足足有数十米之远,只能说真气涌动之间所做出的度爆,甚至要比百米冲刺的运动员更加恐怖。

    不管怎么说,运动员不会飞也不会武功不是吗?

    看着远方的红色大鸟,方别从背后再次抽出一根铁管,架在身前瞄准。

    至少这一次,宁欢没有办法再用蚀骨剑来格挡了。

    少年战斗的时候,从来都是全副武装而来。

    以这个时代的科技和冶金技术,并没有办法制作出来足够精良的现代步枪,不过火铳这样的初级火器确实已经明出来了,前置装药,单,没有膛线,弹道飘忽,可以说实用性极差,同时代的西方的阵列步兵,正在进行着排队枪毙的行为艺术性质的表演,就是因为子弹出膛之后基本都是布朗运动弹,能打到哪里皆凭天意。

    方别身为有现代灵魂的男孩子,对于火器的热爱基本上是贯穿灵魂的。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武功再高,一枪撂倒。

    虽然说在萍姐身边时间长了,方别逐渐现,对于这个世界上的顶级高手,火枪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用处,因为火枪有致命的弱点,第一就是不好瞄准,第二就是太慢了。

    不好瞄准很容易理解,毕竟习武之人来去如风,战成一团辗转腾挪的时候,火枪和弓箭其实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当然,火枪可能比弓箭更快一点,但是真正的武林高手所使用的强弓硬弩,事实上和这个时代的火器相比,并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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