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群山贼来了。
  那群山贼走了。
  不过来的时候他们是竖着来的。
  走的时候他们是横着走的。
  死去的山贼被一起埋在了上井村的西头,不过是挖了一个足够深的乱葬的大坑,顺便扒掉了他们身上的衣物和武器。
  在这样的乱世里,很多人愿意为了一双鞋子而杀人。
  所以和着衣物一起下葬是非常奢侈的时候。
  只要坑深到一般的狗刨不出来尸体,就已经非常成功了。
  不过这一切与方别无关。
  因为他不需要参与埋尸。
  他不仅不需要参与埋尸,他甚至正在参与一场宴会。
  一场庆祝打跑了山贼,村民绝处逢生,没有什么比一场宴会更值得庆祝了。
  刚巧山贼们逼迫村民拿出来了所剩不多的酒肉饭食,这些东西既然拿出来了,便不如大家一起享用。
  所以就在白天杀人的地方,村民们燃起了一堆熊熊的篝火,为此方别也付出了许多劈好的没有劈好的柴火,反正这些东西对于方别而言漫山遍野都是,根本就不值得怜惜什么的。
  歌在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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