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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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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处置(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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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慢慢算账。

    看着底下的官员,崇祯顺水推舟道:“大理寺卿何在?”

    大理寺卿当即出班奏道:“臣在。”

    崇祯道:“依大明律,张溥几人该当何罪?”

    大理寺卿道:“启奏陛下,张溥、张采、吴伟业三人乃谋逆之罪犯,依大明律,本人凌迟,诛九族。

    其余生员是非不明,受人鼓动,虽意欲火烧衙门,然其并未成行,理当由当地学政革去功名,押解回乡。”

    崇祯闻言,便直接说道:“便依爱卿所奏。张溥、张采、吴伟业三人,凌迟。诛九族。

    其余生员见事不明,着学政革其功名,配回乡,一应优待,尽皆收回!着当地县衙好生管教,勿要再生事端。”

    想了想,崇祯接着道:“这些生员不好好读书,如同视太祖洪武皇帝卧碑训令如无物。

    既然如此,着礼部重刻太祖卧碑训令,加上一条:

    诸生员不得结盟立社,违者着学政革去功名,置于天下学堂及书院。

    此后再有生员罔视训令,凡如东林书院一般妄谈国事者,如张溥一般结社者,主犯以大不敬论处,余者皆革去功名,追回生员之免税、免役、给食等优待,追讨其读书期间国库所花银钱,着当地衙门将其遣返回乡,命其乡里好生管教!

    倘若不能好好读书,那便不要读书!”

    礼部尚书孟绍虞出班领旨,却是问道:“臣启奏陛下,原有盟社,当如何处置?”

    崇祯怒道:“现有盟社,立即解散!着各地锦衣卫严加监察。

    若有人名义上解散,实际上暗中存在,以欺君之罪论处!该杀的杀!该流放的流放,该诛连的诛连!一群混账东西,大明地国库出钱让他们读书,还整天结社生事,欺朕手中刀不利否!?”

    等到说完对张溥几人的处理,崇祯又接着道:“先皇考因服红丸而龙驭宾天,此番张溥等贼子又欲重施故计,献红丸于朕,虽未成行,然其心可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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