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回到明朝当暴君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七百二十三章 假道灭虢(第三更)(第2/6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都凭空添了几分肃杀之气,让远处探头探脑看着大军出征的百姓们不禁齐齐缩了缩脖子。

    只是看着大军除些之外便没有其他的动静,百姓们便放下了心来,有的还掂起脚尖寻找军伍之中的子侄。

    黔国公府的管家将两柄挂着红缨的短戟交叉着挂在门外墙上,代表着家主已经领兵出征,此后谢绝男客的拜访。

    其他的士卒家中自然是没有资格挂两柄短戟,但是挂上一柄木制的却没有什么问题了。

    因为挂上了短戟,便代表着家中有男丁从军出征,若是有什么事情,官府就得优先照顾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半夜走了水,官府必须优先救助挂了短戟的人家。

    没错,挂了短戟,有男丁从军的人军是第一优先序列,哪怕是官老爷的宅子就在旁边被烧光了,他们也是第一优先序列,否则一旦事,便会有人追责下来。

    整个大明对于从军的好处,除了高额的饷银和军功的赏赐之外,还体现在了各种细节方面,进而使得整个大明的从军热情高涨。

    大明的百姓现在对于读书做官的热情虽然依旧高涨,但是对于从军的热情也未必就弱到哪儿去从军的好处比当官的好处还要更多一些!

    当然,如果要说从军的坏处,其实也不少,而且很多。

    先就是累,任何一个家中有子侄从军的人都知道,军中的训练有多苦多累,除了训练还是训练,很多刚刚从军的汉子在第一次回家时都哭得不成样子。

    当然,回一次家哭一次这事儿也正常,毕竟一年到头可能就那么几天的时间,一级战备卫所的士卒可能一年都没有几天的假期。

    其次就是没办法劫掠。

    当兵比当土匪更爽的就在于劫掠完全是合法的,尤其是屠城的时候,更是可以放开手脚大抢特抢,捞到的全都是自己的,连女人都是。

    然而这是崇祯元年以前的兵,自从五军都督府开始了卫所改制之后,士卒们就别再想着纵兵劫掠了,一旦现,军法无情。


-->>(第2/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