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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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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零二章:来救命(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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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这么紧张?

    经警队虽然是企事业单位的,但也得服从公安局管理,他们擅自行动,万一出现伤亡,这事儿就大了。

    然此时的夏局长已经瞧见了满屋子的钞票,知道没有任何伤亡,连犯罪嫌疑人都全须全尾的,他乐开了花。

    见到黄瀚,夏局长三步两步走上前紧握黄瀚的手,连夸:“干得漂亮!”

    黄瀚哪能要这种功劳,立刻把乔孝军几个介绍给几个局领导。

    他们也都是熟人,用不着客气,反倒是一致要求黄瀚过段时间安排庆功酒。

    至于乔效军等等执法程序是不是违法,他们的行动有没有越权,根本没有谁去质疑。

    都人赃俱获了,所有的不对都是对的。

    说实话,这年头也不太讲究办案程序,职权也不是很清晰。

    举例说明,一个集体单位有权力罚款吗?

    在**十年代好像套一个红袖箍就有执法权,就敢乱罚款,不服试试?

    案情一点点也不复杂,犯罪动机就是采取给高额利息以拆东墙补西墙方式方法骗钱。

    公安局接管后,联防队员6续撤离。

    黄瀚和成文阁当然不留在现场碍事儿,开车回家的路上,成文阁道:

    “犯罪分子把骗来的钱堆房间里,肯定是有恃无恐,我猜他家应该有枪!”

    **十年代,政府的管控没有后世严格,家里有气枪、猎枪的人家不少。

    黄瀚十八岁在乡下一个农具厂出差时,就亲眼瞧见传达室的门卫试射他的那杆火药枪。

    那种枪居然是前装黑火药,射铁沙子,躲在草堆后面打赛场上的麻雀,一枪能够打几十只。

    一般情况下,麻雀少了,都舍不得开火,因为得不偿失。

    黄瀚道:“嗯!我一样的认为不仅仅有大狼狗,还应该有火药枪之类的武器。

    所以我提醒乔效军几个注意安全,只要现对方拒捕对抗,就毫不犹豫开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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