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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重返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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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5·3章 李安南的大招(下)(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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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和yy一样,得有主播、有观众吧,这里面就涉及到大量的法务问题,比如主播签约合同等等等等;

    一开始难度肯定不大,不是正好适合你现在的实习律所吗?”

    听方年说完,在场众人都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一般二般的平台还真不一定一开始就需要法务介入。

    恰恰网络直播行业就需要。

    要不然稍微展一点,官司都打不完。

    因为这里面涉及到的合同不是普通的劳动雇佣合同,而是签约合同,还得有完善的法律依据等等。

    而且有可能还涉及到另一类合同:平台-公会-主播的三方合同。

    就方年知道的,还将有可能涉及到机构。

    这根本不是一个职业经理人能随便搞定的法务问题。

    必须要有专业的法务部门,否则很容易出各种问题。

    而早在去年年底,林语淙特地找到方年,希望更多的接触实际案例,于是挂靠了一个大律所,以类似于工作室的形式基于华东政法·前沿社团的实习律所。

    这个实习律所跟初创的网络直播平台刚好差不多属于同一个等级的产物。

    也不会造成资源浪费。

    还能一步一个脚印,做大做强。

    “……”

    末了,方年又简单提了些关于直播平台的垂类建议。

    包括秀场直播、游戏直播的各个分类。

    也粗略的提了提礼物模式。

    再包括一个合理的媒体流架等等。

    最后,方年做了个简单总结:“技术上的难点问题不大,前沿会倾斜一定的资源;

    最主要的是产品、运营、执行三个角色,这方面安南你得多看多学;

    小谷,前期你稍微帮一帮李安南,给他物色个合格的职业经理人,也不用太着急,反正是个目前需要熬着熬着才能出头得行业。”

    “……”

    方年一口气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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