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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莽穿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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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我买下来!(第6/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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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父母面面相觑,韩为点头:“我知道,你们身为父母对子女有安排了。我一个外人没资格干涉,今天我是以国内一家娱乐公司的老板身份过来邀请艾琳回国签约我公司做艺人。至于以后的工作规划还有收入分成,我已经让国内的律师起草一份签约合同。我经纪人一会就会取过来给你们看。”

    “你要签她回国?!”

    裴艾琳父亲开口:“她年纪大该结婚了。在这边生活也很久……”

    “1oow。”

    韩为打断:“RmB。签约马上给她。算签约费。”

    裴艾琳父母面面相觑,韩为开口:“咱们是同胞,哪怕你们没怎么回国也知道,1oow不算什么。不过第一她以后6续还会赚钱,第二点……”

    韩为看着裴艾琳:“我去问问丁雨诗到哪了,你自己把道理和你父母讲一讲。”

    裴艾琳父母惊讶看着裴艾琳:“你这是找人过来给我们打擂台来了?!是吗?!”

    “不是……”

    裴艾琳解释,之后就没听清。韩为已经出去打电话,丁雨诗表示她快到了。孙律师以前有很多签约合同模板,稍微改动一下就好。

    第一条,签约1o年。还有,以后赚钱分成可以55分,当然要刨去一些费用以及经纪人分成之后。至于其他的资源还有配给的福利算公司的。

    可是,裴艾琳需要绝对服从公司的安排,准确说是韩为个人的安排。就是要听话。从此之后韩为或者公司的安排优先于裴艾琳个人的意愿。当然这裴艾琳个人意愿也包括她的亲朋好友的意愿。

    这是要写在合同书受法律保护的。

    孙律师其实拖丁雨诗给韩为建议,你不如直接照扒韩国经纪公司对艺人的合约,那比这些狠多了,而且也更具体。

    细节到不许谈恋爱,不许私自请假旷工,不许和男生有太多非工作的接触,不许说脏话,不许冷脸,不许这不许那,甚至头颜色,长短,你都要通过公司同意才能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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