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稀有,还是三个s五个a+少见,但有老话不也说“百会不如一通”么,难道小小的聚友中学里还藏着能跟洛秋夜、邹孝莘此等枭雄争锋的绝世奇才?
下一秒,开了天眼似的冯筝下巴差点掉到地上,原来那位头上紫色s+的大神竟然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室友——鲍倚醉。
再下一秒,冯筝推断出了一个他自己觉得相当靠谱的结论:看来那些什么字母啊,颜色维度啊,必定跟篮球这项运动无关。
于是,他闭眼,再睁眼,世界回归平常。
“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幻觉?算了,先不去想没用的,打球吧。”转移注意力,冯筝遂不再纠结两天来的幻象。
随着邹孝莘一声哨响,比赛开始了。
向天闯防守王侯相,郭无忧紧贴洛秋夜,中圈邸不悔发球,冯筝占据他和洛秋夜中间的位置,不停的挥舞双臂,封锁所有可能传球的路线。
在上一场高一战胜高二的比赛中,洛秋夜用了五次单打,不计其他人包夹(反正也都会被自带主角光环的洛秋夜忽视),四次对高大上,一次对凌凡,全部命中,5:o简单的解决了对手。因此高三队将这场聚友中学篮球决赛的基调定位为——不顾一切的防守对方箭头洛秋夜,即使输球,也绝对不让让高一轻松赢球。
当比赛哨声刚刚响起的时候,洛秋夜就感觉到自己被郭无忧强壮的身体一下子贴住了,上场比赛高大上也想用高强度的防守阻止自己接球,但是洛秋夜只是用左臂架住瘦小的对手,对手便已经无法近身。然而这次他面对的对手却不一样,郭无忧身高185比自己只矮1公分;自己体重72kg,郭无忧却有8okg,力量要好过自己不少。加上郭无忧那两条长可及膝的手臂,洛秋夜发现竟然就被对手这么给罩住了。
况且除了郭无忧,他跟发球队友邸不悔之间还有一个仿佛打了鸡血般的冯筝。冯筝不断的跳跃,双手胡乱挥舞,甚至双腿也在空中向两侧打开,尽可能堵住邸不悔所有给洛秋夜的传球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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