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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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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五章 我越来越喜欢这支球队了(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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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孝莘的定位是全面,可以打小前锋也可以顶上四号位大前锋,可事实上他既没有三号位攻城拔寨的得分手段,改打四号位身高又偏矮,容易被对手在低位打爆。

    所以冯筝提出让他打四号位,明显是表达了对自己的信任和支持。

    对此邹孝莘的回应是:“球队换人的事还是你一个人说了算,我唯一的态度就是,我能完成你所有的安排。”

    冯筝重重的点头:“队长,我希望你在打四号位的时候,只要抢到篮板一定要把节奏提起来,因为跟你对位的人身高虽然占优,但你的速度也处于绝对优势,所以你最好的选择必然是运球快速推进,跑起来,只要跑过对方内线就等于我们获得以多打少的机会。”

    如今邹孝莘在打四号位,而且抢到了篮板,那么……

    跑起来吧!

    没理会洛秋夜,迈开大长腿邹孝莘自己方篮下加速发起冲刺。

    企图延阻他出球的庞福艾和唐诗俱是一愣,过去跟他们对位的几乎都是坦克型内线,如此自己运球开拔的少之又少。

    于是,他俩被轻松过掉了,为此邹孝莘只用了一次向前的大幅度放球而已。

    曹飞也在加速,聚友留在后方的仅剩摆着帅气张手要球姿势的洛秋夜一人,可弃子众双内线都没跟上速度,所以形成了前场4打3的局面。

    何值得上前试图掏球,毕竟后卫球员抢断内线理论上总是比较容易,在高速奔跑中尤为如此。

    哪知邹孝莘球感超强,那球便如长在了他手中一般,何值得一掏却掏了个空。

    接着邹孝莘速度不减,左手兜球自背后变向运至右前方,何值得也被过了,聚友前场已是4打2了。

    “好球。”卢恩楼经不住赞叹。

    “咦?”吕智也表示很吃惊。

    此时邹孝莘已越过中线,弃子众最后两个,夏太平在追跑的最快的冯筝,吴忘处于郭无忧和曹飞之间。

    显然邹孝莘自己上篮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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