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开荒很危险,但猎荒者们只要能在“光辉之城”打拼几年活下来,攒下来的积蓄回到帝国家乡,就能富裕的过完后半辈子。
  但是,那儿真的很危险,一般只有穷途末路的猎荒者、通缉犯、投机商人才会去。
  他实在想不通,这位养尊处优的伯爵夫人不在大城市里好好呆着享受,跑那地方去干嘛。
  即便有事情要处理,也犯不着亲自去一趟。
  “因为我也手下也有一个小商会呀...”
  卡诺莎哪怕一脸无奈,也让人觉得风情万种,充满了魅力。
  她语气很是随意地说道:“这不,原本和‘光辉之城’那边有些生意往来,最近却出了点乱子,不得不亲自去处理。”
  “哦。”
  雷恩不置可否地抬了抬眉,又瞥了儿一眼餐桌旁酒瓶上的标签,如果他没记错,以前在“鼬鼠怪盗团”这种极品赫雷斯可是打劫商品中的奢侈品,黑市都要卖十多万里索一瓶。打劫到一箱,那些酒鬼教官们会比抱着一箱子钱币都还开心。
  一般的小商会盈利够这尊大神日常花销的?
  她来这一趟的成本花销,估计都够派个人来十趟了。
  不过,雷恩也没有追根问底的意思。毕竟,在他想来,能和尤弥尔那种大佬成朋友,这位夫人的身份恐怕也没那么简单。
  两人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地先聊
-->>(第3/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