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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回大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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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自己女儿都不放过,禽兽!(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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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规矩是三品八人,二品十人,一品十二人,三公二十,三品以下没有,这就是为什么胡惟庸以宰相杀车夫会被定罪,虽然杀他肯定不是因为杀车夫,但杀车夫的确是他定罪的导火索。原因就在这里,他作为从一品的宰相,奴婢的数量只有十二个,他无权养更多奴婢,所以那个车夫肯定不是他的家奴。

    既然不是家奴,那么他给这个车夫偿命是天经地义。

    不过朱元璋死后,经过官员们的不断争取,到英宗时候低级官员终于获得了法律上的蓄奴权。

    虽然数量依旧受限制。

    但有一点那是从来就没改变过的,也就是庶民严禁蓄奴。

    但好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庶民蓄奴的确是犯罪的,但收义男义女不犯法啊,我收的多一些也不犯法啊,所以明朝民间奴婢大多数都是义男义女。

    然而……

    我大明太祖高皇帝睿智的目光早已看穿了一切。

    收义女可以。

    敢对义女下手的以奸论。

    有钱你可以收养义女,毕竟遇上饥荒时候,那些流离失所的小女孩如果有人收养也不是坏事,但是,养了就是你的女儿,让她干活可以,毕竟古代女孩都免不了干活的,可要是想着养的水灵灵再扑倒……

    抱歉,你这是犯罪,等同于对自己亲女儿下手。

    而大明律的规定是绞死,不过根据后来官员试图改变这个政策的奏折说,洪武朝的定例是砍了。

    自己同意的叫和奸,的确可以减轻刑罚,但十二岁是个线。

    收义男也可以。

    列入户籍,和亲儿子一样交税。

    “大帅饶命,大帅饶命,大明律是十二岁以下,不是十二岁及以下……”

    那青虫撕心裂肺的尖叫着。

    但已经没什么用了,杨大帅理解的大明律十二岁以下包括十二岁,他怎么理解是另一回事。

    紧接着他就被按倒在旁边,至于用尚方宝剑处斩就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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