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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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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五章 提条件,不谈判(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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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对外称大君或者国王,改由天朝册封,确保幕府世袭不变。

      割让虾夷、隐歧岛、对马岛给大顺。

      于九州岛、四国岛、以及大阪附近、轻津海峡等地,开放五处口岸。

      大顺拟定货物价值百分之五的关税,可由幕府收取。但收取关税之后,货物在日本售卖不得再征收其余税种。

      拆除下关海峡的炮台,永久不得在下关海峡两侧修筑炮台。

      归还琉球的北方诸岛,废弃当年签订的《掟十五条》。

      萨摩藩藩主,必须亲自前往琉球道歉,亲往琉球宗庙祭拜。

      自万历年间至今,百余年时间,萨摩藩侵吞琉球朝贡贸易,折合每年一万两,本息合计赔偿2oo万两库平银。

      赔偿当年掠夺琉球的珍宝,作价3oo万两,若能朝贡,则都为藩属,天朝可为琉球做主,免除利息。

      补偿大顺军出战的军费、战损、抚恤、后勤等,合计5oo万两。

      废除与荷兰国的贸易,未经大顺允许,不得与天朝体系之外的国家展开贸易。

      废除与朝鲜国的贸易,未经大顺允许,不得与天朝体系内的国家展开贸易。

      不得阻止商人在口岸所进行的贸易。

      进献《大日本史》,由朝廷礼政府删减其中的僭越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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