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背景之下的君,只能有一个君。
  可封建制下,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我家臣的家臣不是我的家臣,“君”这个概念就多了去了,用大一统“一君”的朱子学,来解释“封建多君”的日本,这就很矛盾。
  礼大于法?还是法大于礼?
  君臣之礼,在封建制下,朝廷和藩主的命令相悖,藩下武士是听藩主的?还是听朝廷的?
  古学派的荻生徂徕则认为,浅野长矩无能,当时没砍死吉良义央,而且完全没理由地砍人。这本身就是不义的。
  他们的家臣,求为主君报仇的小义,实际上就是主君大不义的延续。以小义而谋大不义,不能称之为义士。
  荻生徂徕说自己是古儒一派,但就这件事上来看,分明是法家刑名之学那一套的东西居多。
  但不管怎么说,朱子学和古学派的这两种意见,算是主流。
  而太宰春台,则是把他们贬斥的一文不值。
  他认为,这47个武士,从其作为来看,根本也不是为了义。
  而是因为撤藩之后,衣食无着,从食禄生活变成去打工,心里压抑着诸多不满,这本身是个经济问题。
  明明是求利,非要说求义。
  真正的义是怎么样?
  你们要真认为处置不公的是幕府,又不是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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