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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好莱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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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7章 基础协议(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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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1985年编剧工会与制片人联盟签署的最新一版《基础协议》,除了按照电影制作成本划分规定出的两个档次最低基本稿酬,电影编剧们还可以从影片后续的录像带和电视播放权收入中获得相应的分成。

    这其中,录像带的分成比例为1oo万盒以内销售收入的o.3%,1oo万盒之后销售收入的o.36%。

    此外,电视播放权收入分成按照公共电视网、基础有线台、收费有线台、按次收费点播台乃至海外电视台等不同平台类型有着各自详细的比例划分,总体上为编剧带来的协议收入丝毫不亚于录像带分成。

    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录像带市场的爆和电视网络的持续展,好莱坞电影在这两方面的收入不断增加,目前已经达到与院线收入各占三分之一的水平。

    因此,对于一部哪怕是全球票房只有3ooo万美元的电影来说,它的录像带收入大概也能达到这个数字。

    根据家庭录像带平均3o美元左右的售价,3ooo万美元的销售收入,恰好相当于1oo万盒录像带销量。按照这一数字计算,影片的编剧能够6续从这1oo万盒录像带销售收入中拿到大概9万美元的分成。

    后续的电视播放权收入分成,基本上会与录像带销售分成相当。

    两项合计,差不多就是2o万美元。

    这已经远远高于八十年代好莱坞剧本的平均成交价格,通常也都是编剧与电影公司达成基本稿酬的好几倍。

    而且,这两方面的销售分成还是一份长期的持续性收入,意味着电影编剧即使在未来几年完全找不到工作,每隔一段时间拿到的销售分成也能让其生活得到保障。

    对于《蝴蝶效应》,以及被制片厂那边提前扒出来的《死神来了》,西蒙都有着充分的信心。

    按照大众影迷通常的消费习惯,作为非常经典的恐怖片,这两部影片将来在录像带市场上的表现很可能比院线上映阶段还要出色,销量甚至会远远过1oo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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