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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之庄稼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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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16章 年少热血(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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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努力的心血,竟是从未没被她放在眼里。

    要说感觉不憋屈,那就是假的。

    如今被张星忆称赞了一句,李同心里竟然有了一种感动:终于有人认可自己了!

    “张小娘子过奖了。”

    李同嘴里谦逊着,可是脸上的喜色却是怎么也抑制不住,“同还有其他东西要献给小娘子。”

    “哦,还有什么?”

    张星忆好奇地问道。

    “小娘子请看,这是鹅蛋。”

    李同又从带过来的篮子里拿出一个小拳头大小的鹅蛋,“冯郎君的祝鸡翁之术,只养鸡鸭,却是没提到鹅。”

    “故同也尝试养了鹅,现这鹅虽然下蛋不多,但胜在好养,只吃点糠麸,喜食莠草,却是不占用粮食。若是细心养殖,个头也长得快,肉多,此养鹅之利一。”

    “张小娘子,去年锦城出来的羽绒服,阿姊也曾给了我一件。我现,里头所用的鸭绒,虽经去味,但若细闻,仍能闻到淡淡的腥味。”

    “这鹅绒则不同,鹅绒本就味淡,几近没有,其绒片却比鸭绒要大得多。鹅个头大,所产绒毛也多,此养鹅之利二。”

    “还有,张小娘子可知,这南乡有一种笔,叫炭笔,写字极快。若是非正式文书,用它来字倒是方便。但有一缺点,那就是墨迹容易消失。”

    “故同受这炭笔启,用鹅毛蘸墨汁写字,不但快,且墨迹还能保存长久,兼二者之长,此养鹅之利三也。”

    张星忆瞪大了眼,听着李同说了这么多,她只总结出一句,那就是:养鹅好哇!

    只是张星忆又不是三岁小孩,怎么可能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于是她问道,“如此听起来,多养鹅是好事,只是李郎君说这些与我听,又是为何?”

    每一个到南乡的人,都会深刻感受到李慕在南乡的威势。

    张星忆自然也不例外。

    这李同既是李慕的胞弟,又深知养鹅的好处,李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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