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地球人实在太凶猛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百五十五章 黑暗中的血迹(第4/5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被宁朗一一追上,直接用重手法杀死——很可能是重锤轰击后脑,直接轰碎了脑浆,所以,除了七窍喷溅出一点点的血珠,并没有流淌太多的鲜血。

    “我和这些壮汉是前后脚来到这里,相差时间不会过半个小时,宁朗很可能只用了一分钟就解决这些壮汉,又在三分钟之内收拾了尸体,悄悄离开这里。

    “这些壮汉既然能被派来逼债,也都是好勇斗狠,悍不畏死之辈,我刚刚和其中一个碰撞过,能让我产生蚊虫叮咬的感觉,他们的身体素质,达到了普通人的顶峰,普通一星灵纹境,都未必能在短短一分钟内,悄无声息地杀死这么多人。

    “是……神变胶囊的缘故吗?”

    孟脑海中浮现出白天在荒野中看到,那名变异成人猿模样的凡者。

    还有那名被火焰缠绕,熊熊燃烧,最终化为灰烬的凡者。

    以及血液蒸,五内俱焚的干尸。

    他站在黑暗中,仔细揣测宁朗的东西。

    按理说,就算欠了一屁股债,也没必要见到债主就直接杀人的。

    欠债是经济纠纷。

    杀人就是恶性犯罪了。

    乱世用重典,龙城是有死刑的。

    虽然这些凶神恶煞的壮汉,未必是什么好人,身上多多少少,都背着几件案子,杀死他们不一定会直接判处死刑。

    但极有可能被配到荒野深处最危险的采矿场去服苦役;甚至编入“敢死队”,去远离龙城数百公里的怪兽山脉深处,探索卫星城镇和末日凶兽巢穴的坐标,和死刑立即执行也差不了多少。

    人渣也是一种资源。

    在龙城这么资源匮乏的地方,从死刑犯身上,也要压榨出最大的价值。

    宁朗当了好几年的混混。

    所谓混混,就是小错不断,大错不犯,关于恶性犯罪的法律条文,说不定比律师和法官更加精通呢?

    他为什么要一照面就杀死这些讨债者?

    仇恨?

  

-->>(第4/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