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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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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取舍(上)(第3/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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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一次性的海贸活动,遑论是这种大规模、成制度的公司?

    实际上,在之前财政窟窿看起来遥遥无期时,这件事情根本不可能成功,只有海贸的利市摆出来、这种联合行动多次成功运行,再加上一个有威望君主的对朝堂上下的一力促成,才有可能真正成行。

    但不管怎么说,最终还是成功了。

    这个公司囊括了皇家、宗室、两淮数得着的丝绢豪商、中原所有的瓷器名窑、长江以北几乎所有成规模的大海商,同时还拽上了几乎所有参加青苗贷的中原、关西、江南寺观以及其他行业豪商,并以干股形式自动对近支宗室、秘阁、公阁成员、御营诸都统、统制予以补贴……而这等设置,也几乎是一成立就自动垄断了中国对高丽和日本的传统东海贸易。

    与此同时,所有这些人都只有资格参与出资与分红,具体的运营却要交予海商、丝商、官窑主们自己处置,唯一一名代表了赵官家和公阁去抓总的人唤做公司总裁,却是让赋闲了很久的前太常汪叔詹担任了。

    事情既成,按照赵官家的说法,这还只是一个开始,如果这种方式运行妥当,那么在将来的话,可能还会成立一个南洋方向的皇家海运公司,成立一个西域北疆的皇家6运公司。

    务必使利益均摊,使更多的人享受到海贸的成果。

    当然了,谁都知道最后一句话是瞎扯淡!

    因为谁都能猜到,真到了必要的时候,赵官家一定把所有人的本金、利润全都卷走,填到北伐中去!

    但是怎么说呢?

    北伐国债都买了,何况此事?

    相较于已经零利息的国债,这公司的事将来说不得还有赚对不对?只不过,前提是北伐胜利!

    用太学中一些学生们的言语来讲,赵官家此番作为,与其说是搞海贸公司,其实还是跟其他种种事端无二,是在搞北伐公司!

    可话说到这里,又得反过来多扯一句弯弯了,这北伐公司既然又搞成了,也说明大家对北伐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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