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不能打他手掌心再给这个不管事的妈告状罢?
不学!坚决不学!
于是考前的几天,金溪就时不时去琴室练练琴,逛逛艺术展,还搬了盆红掌回寝室。
红掌娇贵,金溪很是花了些时间折腾。
不过花开了,还是挺好看的。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的番外先放下来了,会在正文完结后再放出来
☆、第二十二章
期中考比预想的来的还快一点。
悠闲的生活还没过几天,就要早起考试了。
金溪看了看卷子,没几道会写的,剩下几题眼熟的还是顾斐泠考前给他重点补习的那些。
然而眼熟并没有什么用。
不会写的题他都老老实实的空着了,会写的题便写了几个顾斐泠教他的万金油句子,再添了一点自己隐隐约约的印象,没敢多写。免得他胡言乱语把阅卷老师气着了就不好了。
半个小时一到,金溪就交完卷子跑了。
他最近挺喜欢往茶室里跑。当初来面试他的陈先生是那私人会所的主管,听说与老板的私交挺好,平日不太管事,也不怎么常来,那天机缘巧合遇见了。
面试之后他又见过陈先生几次,陈先生似乎也挺清闲的,拿着本书,端着杯茶,就过来听琴了。
没什么人来找他,他也不怎么说话。
金溪觉得陈先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有意思到金溪弹完琴收拾东西,没忍住跑去跟人搭话了。
金溪心大,陈先生也没什么架子,两人倒是挺谈得来,从琴说到说到茶,最后说到陈先生家里养了两只猫。
金溪捧着茶眉眼弯弯,陈先生可真有趣。
陈先生叫陈聆。三十岁,无妻无子,住在三环的一栋大房子里。有时候茶室的老板也会过来,和陈聆一起喝几杯茶。和陈聆混熟后,金溪来的愈发勤了,几乎是三天两头的往这里跑,反正他又会泡茶又会弹琴的,这里还都是他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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