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洗衣服。她订的大多数是T恤、牛仔裤、运动服之类的,毕竟是穷学生,没有太多钱;而狼王来到人间,身上除了那块看起来非同凡响的玉佩之外,别无长物;最要命的是,他来到凡间后法术便被封印了,暂时恢复不了,搞得七七想要来个点石成金都不行。
至于那块玉佩,据说是狼族的王者信物,这么重要的东西自然是不能拿去典当的,所以七七把它仔细地收起来,与容沂自己带来的那套黑色长袍一起束之高阁。
订的是同城送货,衣服下午就到了。狼王终于可以脱掉那身条纹病号服,穿上现代人的衣物。
黑色卫衣、黑色牛仔裤、黑色运动鞋,最最简单的装扮,却丝毫无损容沂的风华,反而衬托出他的年轻英挺;当他脱掉外套,露出里面洁白的T恤时,那肩宽腰窄的优美体型和年轻健硕的肌理,比七七见过的任何杂志上的顶级名模还要出色!
果然是秀色可餐啊!果然是美。人。倾。城啊!
七七兽血沸腾。
只是,狼王对那紧绷的牛仔裤有点不习惯,比起这样修身的现代衣物,他明显更喜欢他那飘逸的黑袍。不过,入乡随俗,看到那个傻女人眼冒红心的模样,狼王觉得勉强穿穿也没什么。
围着帅哥左三圈右三圈转来转去,口水淌了一地,顾七七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到底哪里不对劲呢?
这时,初夏的风从窗口吹过,拂动狼王飘逸的黑发,带来了槐花的清香。
七七终于明白过来——原来是头发!
容沂那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真正是亮如绸缎、黑如泼墨,手感极好;但是过美则妖,那样长至腰际的秀发,披散下来也太艺术太气质了一些,简直像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太引人注目!
现在虽然也有男子蓄发,不过通常是各类艺术青年或是黑帮之流,而留到这么长这么飘逸的,还真是第一次见。
于是,七七劝说:“狼王殿下,马上就要进入盛夏了,你头发那么长不觉得热吗?你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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