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章 男人不怕流血流泪,就怕头上带绿!(第2/4页)
像对这种接收别人的妻子事情,都快要形成风俗习惯了,并不认为是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吧?
头脑之中回忆了一下,当初在电脑里看过的蒙古族习俗,这些个内容越来越在朱子龙头脑之中清析起来。也让他越发的淡定!
于是,他凌乱的情绪,慢慢的向吐槽方向开始转变。
瞧了瞧四下无人,他干脆从龙珠空间里,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给拿了出来。
当场查询一下,这方面的硬盘已存贮内容!
这不查不要紧,一查吓一跳。朱子龙发现,原来这种习俗在古代称之为收继婚!
不但少数民族里有,就连汉人里也有这种习俗存在。
收继婚:指女性在丈夫死后嫁给其兄弟的行为和习俗。例如亡夫的叔、伯、儿子(女方的亲生子除外)、侄、甥等的情况。
多数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为已妻,包括兄收弟媳和弟收兄嫂。
个别亦有子收庶母(父妾)为妻者,前者源于古代群婚时期兄弟共妻的现像。进入父系社会以后,父妾作为继承遗产的一部分,往往为嫡子所娶。
比如:春秋时期,天子诸侯之事,每见于史记载。民间,兄收弟妻、弟继兄妻相习成风,直至近代。(好家伙,都到近代历史上了,还有些地方保留这一习俗?)
又有闻,明、清法律禁止收继兄弟之妻,但民间实际上并不遵行。
我国古代少数民族如匈奴和蒙古族等等,亦多收继婚现象。《史记匈奴列传》:“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而到了近代时,汉人开始大面积的禁止收继婚,社会舆论也认为这是的一种,并立法禁止。但在社会下层特别是贫困人家,弟娶寡嫂仍然常见,称为旧婚、叔接嫂、嫂就叔、转婚等。(详见民国历史记载)!
印度、非洲肯尼亚、乌干达的一些地区也存在着这类的传统!
好吧,看到这里,朱子龙算是服了。原来这种事情别说是在古代了,在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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