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8章 大明贪官的深层次原因,以及……(第3/4页)
他就痛下死手了,贪赃满银六十两者(合人民币42oo元),一律处死。
还以挑筋、断指、削膝盖、断手等酷刑严惩(这些刑法贪2ooo元就能用到了)。更有甚者(那些贪污十万元以上者),推出了“剥皮实草”的酷刑!
这些措施可谓周密,在当时真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不久,那些官员们就放松了人生观的改造,依旧前腐后继,酷刑也都不起作用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
就是因为,封建制度下读书出来的官,根本就不把百姓当人看,以及读书的成本过高。
想想看,他们以“十年苦读无人识,一朝成名天下闻”的人,好不容易当了官,下层官员开始对其吹捧,哄抬,自我**膨胀,以“父母官”自诩。
那么,我是你的父母,吃你点喝你点理所应当吗,对不对。
时间日久,**日盛。只惹得老朱长叹:“奈何朝杀而暮犯”。
也就是说,在封建制度下,反腐是永远不会成功的。因为皇帝本身就是最大的贪官污吏,他贪污了整个天下,所有人的财产都是他的。
官员也是以他做为榜样的,何来公平,公开,公正,清廉可言。那只是少数官员的做秀罢了!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是垃圾官员,好歹工资你当皇帝的,也按时发呀。
拖欠个二三年,算怎么回事?
此时此刻,近2ooo万两的银子进京,你说这些官员不眼红,谁眼红?
户部官员们希望能多缴入进国库一些,如此,可解库房的燃眉之急,那些实物,也可折成一部分银子上缴。毕竟大明现在上下,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
其它各部官员也都是,怀着不同的目的,眼巴巴的看着。
千里做官只求财,从古到今,关于这点,丝毫没有变化。什么为人民服务,你睡醒了没有?
关于抄家财富的抢夺,除了各人的私心分润,地方该留存多少,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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