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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意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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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电讯诈骗的成因(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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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之便,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以每条5oo元的价格出售公民信息2o余条给他人,获利1万元。而中国联通公司一员工肖某,利用在联通公司工作的便利,非法获取并出卖公民个人信息1294oo条。检方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肖某提起公诉。近日,丰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国家一直在要求电讯运营商实施电话实名制,切实保护电话用户的个人信息。可是,他们为了挣钱,根本不把国家的要求落在实处。现在我们的电话号码差不多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了,而且,电话的实名制也是一句空话。特别是那些进城务工的人员中,有几个是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的手机卡而且,在许多办理手机卡业务的小店里,就根本不要本人的身份证。公安部公开解释说17o和171号段本来是为虚拟运营商准备的专门号段,但因为监管措施跟进不到位,无需实名登记即可购买,所以,这两个号段已经成了诈骗电话和短信的温床。

    电讯运营商之所以不按照国家的要求去做,还是因为国家在这方面的管理不严,强制度不够。如果国家对不能严格执行这些措施的运营商们进行严厉的处罚,想必会有显明的效果。据说中国目前还没有电讯运营方面的相关法律。这也是我国电讯产业在许多方面无法可依的尴尬和无奈。

    近年来,由于国家经济形势的一路下滑,各种生意越来越难做,所以,一些农民工开始经营起一些违法的营生。于是,电讯诈骗应运而生,日趋活跃,甚至已经成为了灾难。拿福建安溪为例。安溪本来以乌龙茶出名,因乌龙茶行情不好,一些年轻人便开始从事电信诈骗。电信诈骗成本低、获益快、取证难、量刑轻,属于典型的低风险和高收益。一个村民拉几个合伙人,弄几台手机,买个行骗本子,再买一批银行卡号、手机号、身份证等电信资料,钞票就可以从取款机里滚滚而来,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不用投资,不用交费,不用跑腿,就可以赚大钱。即使“生意”出点纰漏,大不了“进去”一下,几个月后放出来再干。而且诈骗团伙分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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