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工作;负责重要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承担查办案件的协调、保障工作;承担上级机关和领导以及本委领导批办、jiao办件及有关事项的督办、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管理工作;承担省委反协调xiao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én对本委办案点、办案经费、违纪暂扣款物进行统一管理;完成领导jiao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苏中苏北八市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各市纪检监察工作;检查分管地区省管干部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检查监督分管地区的市级党组织及省管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对分管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协同省委组织部了解各市委民主生活会情况;负责对分管地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的督促、协查和业务指导。
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省级政fu部én、党群、人大、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检查监督省级机关各部én的党组织及省管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协同省委组织部了解分管部én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情况;负责对分管部én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的督促、协查和业务指导。
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省直企事业单位并联系、指导在宁中央有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第六纪检监察室(纠风室)。协调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中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综合全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情况;承办政务院纠风办和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xiao组jiao办的工作。负责协调省审计厅配合省纪委开展的专项审计、经济案件审计有关事宜;参与国有企业、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办理执法监察中的财务监察事项;协助其他室组织开展经济案件审计查证;承办领导jiao办的其他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室(“省惩治廉政建设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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