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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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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不会把宝贝女儿给你的,去死吧,小混蛋!(第9/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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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倒是听着有几分道理,我得记下来。格里菲斯点头赞同。他不由得冒出一个念头,如果留住嘉拉迪雅去房间里坐坐,玩玩自走棋,自己也没有必要一个人听不知道哪冒出来的精灵唠叨。

      哎……原本应当是美妙的夜晚呐!格里菲斯抱着自己的头揉了起来。

      一直在嘀嘀咕咕的艾斯塔斯把杯中酒喝干,倒扣在桌上:“好了,难得的闲暇时间结束了,我要回去工作了。”

      “辛苦你了。”格里菲斯急忙起身。艾斯塔斯估计是位精灵的大人物,而且这么晚还在努力工作本身就值得他尊敬。

      “你可真有礼貌,”艾斯塔斯耸耸肩膀,“临走之前,问你一个问题。你喜欢的这女孩,多半是身份高贵,你怎么判断自己有没有资格向她求婚呢?”

      啊,这……格里菲斯立刻陷入了迷茫。他试探地问道:“应该不是我也拥有高贵的出身吧?”

      “那当然不是,又不是牛马鹰狗,非得要个纯血纯种的,文明的生物要有文明的样子,”艾斯塔斯回答道,“听说你们人类1o万银郎财产,再有个5ooo银郎年金就可以提亲了。”

      “有这么一说。”

      “在迦南可不行,你一定会被打死,”艾斯塔斯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提财产那是对我们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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