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p;这也不排除宋慈早早安排好了托儿在外面叫好的可能。
  县令此时已经是骑虎难下。
  如果不答应验尸,万一事,那可就是包庇罪犯。
  这个罪非常重。
  丢乌纱帽,毁前程都是轻的。
  上面问罪的话,很可能直接处斩。
  南宋时期的官员俸禄很高,但是对官员的要求也很高。
  对待官员徇私枉法,包庇罪犯,一般都是极刑处置。
  县令没办法,只得答应了。
  当众验尸,在当时还是次。因为那个时候礼法森严,死者为大,认为当众验尸是对死者的不尊重。
  宋慈当众为使女验尸,其实是顶着非常大的压力。
  他把死者的衣物除去一部分,露出青紫淤伤以及上身的咬痕,然后又以极其专来的法医知识,从多种证据加以推断定罪。
  最终,确认这位使女不是死去暴病,而是被人糟蹋、杀害。
  事情到这一步,并没有完结。
  就算这个使女不是暴毙,而是被人杀害,那又如何?
  大地主有得是钱,随便推出一个家奴顶罪就可以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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