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花钱从衙门里买的,而不是从什么严氏手里强夺的。一应文书,衙门里皆有。
所以此间布坊,跟严氏可没半点关系。
跟你这个姓曹的,就更没关系。
我若记得不错,你此前向衙门递过文书,状告县尉葛平,强占严氏布坊,害人性命。
那就说明,严氏布坊,乃是葛平所吞。
你们想讨要布坊,应该去找葛平。
而不是堵在此处。”
曹爽笑着道:“县尉葛平,如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到底去了何处,恐怕只有鱼主记知晓。我等乃是一介平民,可没办法找到他,所以只能盯着属于严氏的布坊。
此间布坊是县尉葛平强占的,那就属于赃物。
赃物就应该物归原主,而不是未经原主许可,就卖给他人。
此事衙门里做的有失妥当。
县宰难逃失职之罪。”
鱼禾听完曹爽的话,冷笑了一声,“那你可就错了。县宰曾经派人张贴出告示,由人认领,可过了一旬,也无人上门,如此情况下,县宰才做主将布坊卖的。
也就是说,不是县宰不愿意将赃物物归原主,而是赃物的主人不愿意认领。”
鱼禾此话一出,曹爽的脸色微微一变,他声音不由自主的沉重了一些,“我等为何从未见过相应的告示?”
鱼禾不屑的道:“衙门里的告示,就张贴在衙门外,看不看在你们。你们不看,难道衙门还能强迫你们去看?”
“不会是你临时炮制……”
曹爽下意识的开口。
话说了一半,就听鱼禾怒喝一声,“闭嘴!给你脸,才跟你多解释几句。你还蹬鼻子上脸了?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
衙门里做事,难道还要跑到你家中,特地告诉你一番?
你是个什么东西?
一个平民,一个庶子,登堂入室还要看别人脸色。
谁给你的胆子,让你在一位主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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