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我都羡慕起来了。”
程颐看着我羡慕的样子,对我说:“时间也过去了不少了,是时候去迎接你的队友了。”
“99层的迷宫这么快就到boss点了,这个太过夸张了吧?”
程颐有些困扰的对我说道:“太过夸张的是你们才对吧?勇者带着魔王血脉的魔族一起攻打迷宫,我们迷宫这边才该是感到困扰的一方好吗?”
“魔王血脉?”到底是谁那么厉害,竟然还有魔王血脉?
程颐没好气的说:“没错,其他魔物会对魔王血脉的魔物会有畏惧感,所以我们才困扰。而且你们队里的人也太过拼命了吧?都不用休息的吗?”
看到程颐真的十分困扰,我只好说:“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些东西好吗?因为我在队里只是一个蹭经验的咸鱼啊!”
“算了,”程颐十分苦恼的低着头,他轻轻地一挥身后的斗篷,立刻变了一个样子。
黑色的长发用着镶嵌着细碎宝石的绸缎松松的绑住,穿着华丽的黑色衣服,细长的眼里是像红宝石一样绚丽的眼瞳,苍白的皮肤和鲜血颜色一样的嘴唇,还有那精致的五官,看上去既邪恶却又奇怪的拥有着诱惑人心的美丽。
看到这个情况,我觉得我的血液都变得滚烫起来。
不妙啊!这种感情,这种让人全身血液都变得滚烫起来的感情……是我十分了解的。
作者有话要说:
o(≥▽≤)ツ十分感谢读者凌途的地雷
第34章 想不
这种感情是一种被称之为嫉妒的感情。我忍不住说:“太不公平了,凭什么你可以长得这么帅气,但是我却长得这么普通。你这骷髅就该好好的用骷髅的样子去面对震慑敌人好吗?这样一来,不是显得我很不受欢迎吗?”
程颐也十分看似有道理的反驳了我:“你看的漫画和轻小说,那个反派不是长得十分好看的?”
“才不是呢?事实上我看到漫画和轻小说的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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