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人向宫库索要珍器,一则是为了给掌直徐氏挖坑,二则是对当下器物的好奇。
那些器物在把玩一番后,满足了兴趣,徐氏也成功入彀,最近几日便被李潼6续命人送回。
食不尚贵,用不尚奢,前世相对于同龄人,他也算是一个比较成功的人,但也只是住在单位提供的单身公寓里,不太愿意将当下的日常兴趣与未来的人生价值捆绑透支在一套房产上。
也因为这一点,他的所谓成功在旁人看来是要打个折扣的,连房产都没有,算什么成功?
旁人所定义成功与否,对李潼影响与限制并不大,工作上他能尽职尽责,生活中从容有余,兴趣则主要集中在古文学方面,也仅仅只是为了自得其乐、日常消遣,没有什么自成系统的独到见解,也不愿与人穷争是非优劣、乖言标异的取宠夸奇,生活态度可谓是相当佛性咸鱼。
这样的性格,不太适合李潼当下这样一个身处权斗漩涡中的尴尬身份,但却能够让他有一种按部就班的稳,不会因为对前途的忧恐而打乱当下的节奏。
书案上摆设着笔墨纸砚等用品,都是寻常的材质,细节上不乏手工制品或巧或拙的质感。
看到这些文具,李潼就不免想起前世几个同学书法的朋友,其中不乏真入迷者,不喜欢用千篇一律的工艺品而选择自己手工去做,自己去烧烟调墨、拣毫制笔,手艺未必高明,但也以此为乐。
在这些手工方面,李潼的天赋大概可概括为一看就会、一做就废,偶尔尝试几次,失败了也只当一乐。谈不上附庸风雅,也只是作为爱好者一点兴趣使然,打法闲暇时间的寻常消遣。
墨汁研匀,有一股清香散出,闻着比较提神。李潼提笔蘸墨,落笔缓书,不免又想起此前取用文具时一点小波折。
眼下他所持是被白居易称为“笔尖如锥兮利如刀”的紫毫笔,所用是野兔颈毛,并不是他惯用的笔,也不太适合用来书写笔体丰腴浑厚的颜体。
只是因为宫中所提供的狼毫笔多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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