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商贸的兴盛,在管理调度方面自然也就需要更加系统、细致的章程。
  在此之前,朝廷对于商贸事宜的管理并不够深入。负责管理商事的主要是太府寺,太府寺下属的两京诸市署管理各个大市,对于入市的商品规定品质、设立官样,并给具买卖契约。平准署负责把控物价,以监察并杜绝商贾们囤积居奇的现象。
  除此之外,还有户部下属的金部,负责掌管度量衡等单位制度。
  至于地方上,监管的内容与范围也大体类似,分别由州县诸曹进行管理。
  这样的管理模式,还是比较浅显并呆板的。一旦商品贸易繁荣起来,有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交易随时随地都会生,大量的民间草市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许多交易都不会生在官方所规定的市场中。
  而且货品的种类与品质也会变得多种多样、参差不齐,想要对商品进行彻底的把控,是完全做不到的事情。
  管理技术不能升级,直接体现出来的就是各项商业税收不能普遍征缴,朝廷在这当中获取到的利益有限。
  在开元之前,除了一些官市买卖的行为之外,朝廷在商贸事宜上的收获也的确很有限。这方面的税收,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第一就是官立的市场中所征收的榷税、即就是交易税,第二则就是商品流通过程中所征缴的关津之税、又被称为埭程,埭即就是堰埭河堤,程就是通过的路程。
  两京诸市虽然商贸极为繁荣,但一则税率并不够高,二则也有太多的手段可以将交易税规避过去。因此朝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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