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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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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第一枪!(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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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自己还会有机会写出一大堆的边塞诗词,甚至有机会成为一名儒帅,率领乾国大军北伐燕国,

    高喊着:百年国恨,沧海难平!

    总之,在摸索前进的过程中,郑凡的身体很坚定地跟着梁程的节奏在前进,但他的大脑,已经散出去了太远太远。

    “到了。”

    梁程的话语,将郑凡从yy之中拉回了现实。

    抬起头,堡寨的墙壁就在自己面前,刚刚在脑海中盘旋的乾国风物、诗词歌赋、羽扇纶巾,在此时全都随风飘散。

    沙拓阙石曾在镇北侯府前喊出:吾本荒漠一野蛮;

    那么,已经被乾国人打上燕蛮子标签的自己,也该做一做属于蛮子应该做的事情了。

    其余的蛮兵度也很快,事实上,因为梁程要配合郑凡这个菜鸟的度,在他们二人潜伏到堡寨墙角下时,一同潜伏来的蛮兵们,早就已经等了好一会儿了。

    可惜这里不能抽烟,否则他们的脚下应该能多出三根烟蒂。

    所有人,都将手中的刀咬在了嘴里,然后,开始,爬!

    没有吊索,也没有用其他攀岩工具,大家就是手脚并用,开始顺着墙壁用最原始的方式去爬!

    这会儿,郑凡有点惋惜没带薛三他们来了。

    薛三在,他窜上去,绝对简单得一比。

    就算是瞎子,靠意念力,噌噌噌也能上去。

    但没办法,自己得为自己的冲动买单。

    好在,这座堡寨并不是那种大城,先,它并不是特别高,其次,它的建筑工艺,也不是靠谱,一开始建造时就不是奔着“永不陷落”的目标去的,外加经历了百年风霜,墙壁上到处坑坑洼洼,可供攀岩借力的地方不要太多。

    蛮兵们身手矫健,郑凡靠着自己体内气血的运转,也稳步向上。

    梁程的度最快,因为他是借用自己的指甲,直接将自己坚硬的指甲刺入墙壁缝隙之中去借力,其双脚甚至不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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