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总爱吻吻他的发梢,他还有铁灰色的眼睛,带着野性和冷漠,我的第三任妻子据说就是爱上了那个下等混血的眼睛。
她叫娜莎,刚刚成年还带着些孩子气,我真是爱死了她那样娇俏少女的脾气。
但是,我最爱的还是她娇媚粉红的唇色,那样柔软,没有像其他女人用厚重的口红涂抹,那样自然,那样美丽。
那个老流氓和我们亲爱的娜莎在一起的时间最长。
我还记得娜莎主动提出离婚的时候,她说:“你从来没有吻过我,或许你从来没爱过我。
”上帝啊,那个伪装了几十年绅士的老流氓,那个下贱的低等混血,那个对无数女人说过爱的负心汉,在对他骗了十多年的娇妻,他最心爱的娜莎面前,竟然说不出烂熟于心的那句:怎么会!亲爱的,要知道,我爱你。
他一定是疯了。
先收回对那个老流氓的谩骂,因为那时候,我是说,那时候,他见到总理夫人的那时候,他还没那么浑。
那个贫民区出身的小子还只是个有点糟糕的年轻人,还喜欢街头篮球,喜欢喝劣质的伏特加,很少会去酒吧,偶尔会去□□拳。
不喜欢吸烟。
但是后来我的烟瘾很重,年轻的时候抽得太猛,后来的几年患上了严重的病。
唉,年轻人啊,哪怕是清烟,哪怕是女士香烟,上瘾了,就很难戒掉了。
哦,对了,忘了说了,那个有点糟的年轻人还没和女人做过·爱,以至于他第一次和总理夫人上·床的时候因为没有经验,得到了事后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还有一个浪漫温情的吻。
那一点也不糟,我是说,那很好,以至于用一生也没办法忘记。
☆、第二章你们看到我写的这些东西的时候,那个混球已经结束了他浪荡风流的一生,走的时候大概是非常痛苦且爽快的。
那个老流氓晚年的时候还有他的第五任妻子,也是他最后一任妻子陪着他。
我的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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