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女孩子,那么她的穿着实在不应该还如此朴素。
罗索珲虽然情商有些低,但该花钱的地方绝对不会吝啬。
宁樱雪说江诗丹顿是她很喜欢的手表品牌,那为什么没有在她手上看见一块这样的手表?来参加这场上流社会的宴会,为什么她身上没有穿着一件昂贵的精致礼服?一件普通T恤和牛仔裤,实在不足以凸显出她几近完美的身段。
如果宁樱雪真如我想的那样,她撒个娇,说自己想要一些奢侈品包包和首饰,我就不信罗索珲会舍不得买,这对罗索珲再容易不过,甚至我觉得,以罗索珲的性格,他会为了省事而直接买一大堆让宁樱雪自己去挑。
没错,宁樱雪一直都是我认识的那个自强不息的女孩子,即便是成为罗索珲的女朋友,她也没有随便接受他人的馈赠。
是的,她很年轻,也有她的一点虚荣心,无法免俗的喜欢一些奢华而靡丽的东西,但是一如既往,她习惯于靠自己的努力来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冲了出去,如果真如我所想,那么找充电器或许只是宁樱雪支开我的一个借口,她这么做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我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站在二楼的走廊上,我远远的望着舞池。
果然,宁樱雪的手已经被王鸿熙握住,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里,两人手牵着手走到了舞池里面共舞。
舞曲逐渐变得舒缓,原本就有些朦胧的灯光变得更加黯淡,有一些已经摩擦的比较激情的男女故意转移到了场边不那么引人注目的地方,好方便某些不能见光的举动。
比如王鸿熙和宁樱雪就移到了一个角落,王鸿熙的一只色手肆无忌惮的搂着宁樱雪的柳腰,而另一只色手居然抓住了宁樱雪滚圆的臀部。
我不知道我离开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愣住原地,就像个木头人,看着两人之间的动作越来越过火,一时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些什么。
冲进舞池,一脚将王鸿熙踹飞在地,然后将宁樱雪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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