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没成就,送歌出去拉关系处人脉,那很正常,但现在已经不比过去了,《追梦人》大火已经证明了彭向明的价值,再这么半卖半送就不合适了。
友情价这玩意也应该跟着市场走的,从另一方面来说,你愿意帮他写就已经表现出足够的「友情」了,哪个创作人没有一堆堆的歌手朋友?当然,彭向明已经答应了的事情,哪怕是酒后,也肯定是不能反悔的,不然可就得罪人了,所以这个合同祝梅一定要去谈,而且也肯定会很顺利,周宇杰可不是个小气的人。
然后还有工作室的运营。
工作室目前的财务还算比较简单,账目很少,收支也都很清晰,当初委托给财务公司托管,暂时还没问题。
但有些事情,却必须要提上议事日程了。
比如说法律问题。
最^新^地^址:^YYDSTxT.CC《追梦人》忽然就红了,那可想而知,接下来乱七八糟的破事儿,肯定会接踵而来——什么侵权啦,什么抄袭啦,什么商业性质的演出进行翻唱不给钱啦,什么大型商场没有购买使用权就循环播放啦!这种官司或者纠纷虽说只要抓到证据,一告就赢,但总要有个人专门处理吧?还有,你不光得盯着那些占你便宜不给钱的,还得留神提防那些算计着坑你或者蹭你热度的,比方说假新闻造谣、诽谤你抄袭、合同陷阱、骗投资、拖着版权分成不给钱……你怎么办?所以,工作室有必要选一家在商业纠纷和版权纠纷方面有一定经验和威慑力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
还有就是,祝梅觉得,工作室有必要买辆商务接待用的车了。
当然,还要再请一个既能做司机,又能在某些时候兼职保镖的人。
这个倒是不急,眼下有需要的话,也可以跟大旗唱片先借一辆车用着,但是司机却一定要用自己的人。
这些还都是小事,属于那种虽然必须办,却也不急在这两三天的。
眼睛看着那个叫蒋纤纤的女孩,穿着一身宽大的男式衣服,走进了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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