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他的这番发言,被云氏一族视为大逆不道,大家都觉得他疯了。
云知朝仗着有商业系统相助,离家出走,把叔叔的廿仟商行经营至今。
方晌问:“云氏的医术,有肉白骨活死人之效吗?”
云知朝莫名其妙:“怎么可能!”
方晌又问:“那云氏的丹药,可以让人的修为一日千里?半步元婴?”
云知朝快笑了:“你话本子看多了吧!!!”
方晌说:“那你们为啥要避世而居啊?难不成有什么古时的宝物秘籍,怕人抢夺?”
云知朝还真想了想:“绝对没有这种好东西!”
对于家族为何常年困守雨凝丹青,他也不知道。反正千百年来,大家就这么按部就班地活过来了。
看来这就是晚小安设定的失误了,不过本篇就是个小黄书,这种程度的错误,读者也不会在意。
方晌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好了我走了,不劳云老板相送了。对了,晚小安在哪里?”
晚小安在哪里?晚小安正在和人玩躲猫猫。
她惊觉云知朝有系统傍身,想要提醒方晌,但一出门,两名穿着廿仟商行制服的随从就围了上来。
随从笑容满面:“贵客有主人招待,小姐还请稍等片刻。”
看起来还是挺礼貌的……晚小安不想理会,她想马上见到方晌。
随从又说:“小姐若闲得无聊,楼中还有歌舞弦乐,可供您解闷。”
晚小安脚步一顿。
她现在的模样,就是一只二阶的云山狐猫。方晌整日将她抱在怀里,大家也多当她是个开了灵智的兽类,并不是很在意。
按理说,廿仟商行招待贵客,顺便给贵客的灵兽做一桌好菜,也属寻常。但不至于下人都对这只灵兽毕恭毕敬,至于像个人一样对待她吗?她自己写这本书的时候,写到灵兽之类,可是参照现实中的宠物来写啊。
不给你放灵兽袋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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