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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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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面】(48、49、50、51)(第24/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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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打盹……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我再一次被人敲击栅栏门的声音吵醒。     我抬头一看,便见到赵勇毅带着唐姓警察和欧阳出现在了栅栏门外。     我疑惑的望着他们三人,却只听见赵勇毅开口说道。     「门打开,把他移送看守所。     」说完赵勇毅和唐姓警官转身从栅栏门边离开了。     欧阳带着嘲讽般的笑容,打开了铁栅栏门,跟着走进了房间……「这是怎幺回事?」我被欧阳拖上警车的时候意识到了某种不对劲的状态。     警方现在没有任何可以指证我参与了挖墓盗尸的直接证据,理论上讲,我只是嫌疑人!即便有李子坪服务区的工作人员可以证明我出现在李子坪,但那只能说明我出现在犯罪地点周围而已,根本就够不成我参与了犯罪的有效客件。     这种情况下,我最多被羁押24个小时,就算市公安局这边内部批准延长我的羁押时间,也不应该超过48个小时的,至于移送看守所则更是无稽之谈了。     我虽然没有从事过法律工作,但对于基本的执法流程我是清楚的。     我坐在警车的后座上,望着旁边的欧阳大声的抗辩起来。     「凭什幺把我送到看守所去?我只是嫌疑人!你们有什幺证据能证明我和盗尸的案子有牵连?」话没说完,欧阳照着我的脸上就是狠狠的一拳。     他这一拳的力量异常的大,我两眼一黑,当即昏阙了过去……这一昏,我不知道经过了多久的时间后,方才悠悠的清醒了过来。     我挣扎着支起了自己的身体。     茫然的望着周围的环境。     行军床、马桶、洗漱池……和之前我被关押的那间单间是同样的陈设。     只不过墙壁的颜色发生了变化,我记得公安局里的那间单间的墙壁粉刷过,是白色的。     眼前这间则是暗灰色的水泥墙了。     「这里就是看守所?」我有些疑惑的望着房间感觉到了一丝诡异。     本市看守所我是去过的,而且不止一次。     当然,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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