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为人身劳务聘用合同,具有法律强制效力,请签署此合同的聘用人员认真仔细阅读以下所有内容。
并在确认自身完全认同本文的全部内容,并自愿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情况下签署本合同。
经劳动省批准,工商联合部签发,员警厅核准,都法院监印。
批准允许飞力达百货公司开展人形活体模特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一、聘用人员将代替一般的假体模特职能,作为专属於飞力达百货公司的人形活体模特(以下简称专属模特)。
该公司的所有员工,无论职位大小都有任意使用该专属模特的权利。
但专属模特应优先满足高职位者的需求。
二、聘用人员所承担的工作和一般的假体模特没有分别,其中包括但不限於:长时间的静置、摆放、造型、展览、不以破坏为前提的改造,状态调整等等。
三、在某些必要的情况下,聘用人员的工作区域将不仅限於公司内部,公司有权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要求专属模特到特定地点展开工作,工作内容与性质和在公司内部没有差别。
相关条件:一、聘用人员必须为女性,身体健康,身材姣好,皮肤上没有明显疤痕或其他伤痕,年龄不超过25周岁。
二、聘用人员一旦接受聘用,其自身形象即受飞力达百货公司约束,合约约定期间内在任何情况下都将不被允许穿戴非飞力达百货公司生产、设计、或特别批准穿戴的衣物。
飞力达百货公司对专属模特的形象设计权受法律保护,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将绝对不允许违反。
三、在工作期间专属模特有按公司要求穿戴特定服饰、裸露特定身体部分或器官、做出特定动作与造型等义务。
对於上述要求专属模特都必须无条件的执行,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
四、由於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聘用人员在签署聘用合同之日起,即表示将自愿放弃部分人身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权益。
专属模特在工作期间将被允许裸露身体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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