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雪莺呢,这朵货真价实的高岭之花,美丽高贵又聪明,却又对他有种愚蠢的信任,摘下她,甚至不需要付出什么昂贵的代价。
我爱你,我的黄金屋,我的上流社会,我的易如反掌与唾手可得。
他只放纵了很短的时间,借这种即使真实的情绪外泄也不会有人怀疑的场合。他不觉得演戏是件劳心费力的事,这是本能,是享受,几分假里掺几分真,爱是真的,不纯算得了什么?盛家给了他一步登天,他给盛家父女提供了情绪价值,这年头对他们这些锦衣玉食的富人来说,情绪价值可太珍贵了,公平合理的一换一,他不觉得盛雪莺吃亏。
因为这样连意思性的彩礼都不必付出的简单,也因为盛家父女在婚事上的“单纯”,婚后沈瑞明曾经不止一次地考虑过这个问题:如果他处在盛父的位置上,会如何对待女儿的婚姻?
他给出的答案永远一致:女儿一生最大的作用,就是以婚姻和生育为筹码,为家族、为父亲争取到最大的价值。
这话难听,沈瑞明笑着把耳朵贴在妻子隆起的腹部上,不过是现实。
他已经瞒着岳父和妻子,提前知道了他们第一个孩子的性别,是个女孩。经历了短暂的挫败与愤怒后,他迅速调整了情绪,盛家这种家庭出来的女孩,如果能跟他姓,那成年后可以在老家给她上族谱;如果不跟他姓也完全没问题,丫头罢了,他还没那么稀罕,或者说这还是件好事,姓盛让她在上层社会的婚嫁市场中更有分量,这胎姓盛,下一胎如果是男孩,那姓沈的几率也会大些,孩子一个跟爸姓一个跟妈姓,多开明的家庭。
“雪莺,她动了!”沈瑞明激动地抬头对妻子说,“是不是感觉到爸爸了?”他温情地抚摸盛雪莺的肚子,心道,宝宝,我都是为了你好。
岳父不会与他们争给孩子起名的权利,他已经想好了,这个孩子就叫盛锦,希望她以后出落得锦绣娴静,能被高官显贵看中,自己有似锦前程,也能为家里锦上添花。
当女儿出生时,提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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