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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两个好面子的人虽然对对方都有些初印象的不好,但都选择了退一步海阔天空,毕竟是要生活未来两年的兄弟,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盛书文收拾完行李准备上前跟沈豫和搭话的时候,沈豫和正坐在床边看书,发觉到对方已经完成了手头的忙碌,也正准备说一两句松发一下气氛。
“我是盛书文。”“沈豫和。”
两人的声音同时响起,一个放下书本,一个转身伸手,两句声音同时叠加在一起,让双方都陷入一阵尴尬的沉寂。
这静了得有小一分钟,两人一直对视着,盛书文的手还晾在原地,他在床边站着俯视着屁股还没离床板的沈豫和,晃了晃手对他一挑眉。
也是对方这带有情绪的一面被沈豫和捕捉,这才反应慢地把书合上放到一旁,起身握上盛书文的手,重新自我介绍了一遍:“沈豫和。”虽然这个自我介绍还是短得可怜。
他的声音很轻,跟他的外貌不太相符,盛书文打量着面前这个屁股有肉肩又宽的型男,从他嘴里听出这么一句文文弱弱的自我介绍,不禁又对这个新室友有了些偏见的刻板印象。
“盛书文,盛世的盛,书本的书,文学的文。”相较于前者,他的介绍丰富了许多,关键是盛书文喜欢自己这个听着就很有文化的名字,结果只听对面来了一句:“我知道,宿舍名牌上有写。”
沈豫和很不会说话,生硬的语言简直脱口而出,这让盛书文一时间哭笑不得,同样不解的是,对方到现在都没有松开自己和他礼貌性地握着的手。
沈豫和是对男人感兴趣,但他对男人的手并没有那么着迷,更没有变态到看见一个新室友就觊觎人家摸人家的手吃豆腐的程度,他只是有点好奇。
因为他在与他握上手的那一刻,摸到了对方虎口上方,掌骨关节的位置有一块不小的茧子,再加上一直看不透对方的专业,让他不觉一阵思考。
或许是他的专业的求知心比常人都要强烈,再加上他学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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