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是蔡敏敏十分有先见之明地把他带到了篮球场。这里暂时比较空旷,人不算多,可以安静地进行拍摄。此时球场上只有几个男生在打球,篮球落地的砰砰声听起来很有节奏感。
“听说孟总打篮球很厉害,当年特别受女生欢迎,这是真的吗?”
蔡敏敏把话筒递到他唇边,仰头看着他。她的眼睛盛着细碎的光晕,看起来很是期待他的回答。
人偶尔需要表现出合群的样子,无论是强者还是弱者,这都是源于对被抛弃的恐惧。孟宴臣也曾如此。他会欣然同意室友打球的邀请,在球场上酣畅淋漓地跑跳、进攻和防守,这让他感到无比畅快。
但自从孟宴臣知道室友是为了利用他吸引女生的注意,从而以孟宴臣室友的身份把妹时,他就再也没有参与过。
思绪总是错综复杂,有时你说出的话会让人大吃一惊,就像孟宴臣的思路在脑子里七拐八绕之后,问出了一个没头没尾的问题:
“你喜欢打篮球的男生?”
蔡敏敏睁大眼睛:“啊?”
孟宴臣忽然产生了一种尴尬的情绪,这个回答好像是在试探蔡敏敏是否喜欢自己似的。其实他想说的是,有些人故意吸引你的注意是别有目的,但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好像超过了采访的范畴,他们的关系也不是可以说这种话的程度。
“我还好啦……”蔡敏敏挠了挠头,“打篮球的男生确实挺帅的,很多女孩子都喜欢。”
孟宴臣抿了抿嘴,刚想说什么,下一秒,只听得一声沉闷的撞击,蔡敏敏惊叫起来。
他的手护着她的侧脸,凶器是一个出界的篮球。
蔡敏敏紧闭的双眼缓缓睁开,那只清瘦白皙的手离她太近,心跳忽然迟钝地雀跃了一下。
“你的手没事吧?”
她赶紧查看孟宴臣的手背,已经被篮球砸红了一大片,关节处还破了点皮,隐隐渗出了红色的血珠。
“没事,小伤。”孟宴臣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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