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第一次去他Officehour时还有另一件趣事是可以说的。我总结成了四个字——像“吊桥效应”一样,但是我不记得了,我室友也不记得了。那么等哪天想起来了再说。
我很恐惧幻想触碰他会发生什么。像个正常健壮的男人一样温热的?烟鬼般冰冷的?像本地人一样皮肤湿润的?像这里冬天的土地一样干燥到要开裂吗?......肩膀很宽,或许我不应该想象这个,但拥抱时我的手臂是不是无法碰到彼此,除非我搂着他的脖子我根本够不到他脖子那个高度,哈哈?......他有胡子吗?我记得他头发是深棕色的还是暗金色,好像龙角那儿有点秃。好像很白,像除了本地白人的另一个白人人种,或者从不出去晒太阳的宅男......我会惊讶,会多思,会恐惧,会像被火燎着一样从脸烧红到头发尖儿。自此这对蓝色眼睛和火联系在一起了。所以请不要触碰我。
两天后我已经记不住他的面容了。我记不住人脸,他记不住名字,这很好。我是说,第二次上课他问了我名字,三次,加上第一次上课问的次数一共四次。第二次是我问了问题后,第三次是在解答别人问题时引用我的问题在这短短的间隔中他已经忘掉了,第四次是Officehour结束后他问我叫什么。很好笑,第二次问我名字前他铺垫了一大堆:我不是不在意学生,我不是故意不去记住,我只是记不住人名,一直都这样;我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不要在意......所以你叫?
X,我说,我叫X。我的中文名你们无法发音,为了好记一点我用了别人取的英文名。这个名字不贴合我,你也不会记住。这是个on到无聊的名字,无聊到如果我哪天跳河自杀了我希望我的讣告上是我的中文名字——虽然大家可能看完后都没意识到是我。其实用英文名也好,我不希望承载着我父母期望的名字印在他们会看见的讣告上。总之,名字们无足轻重,毕竟它们所承载的那个人——我——本来也就没什么人知道我。更何况——我突然想到——如果他真是记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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