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但是因为你的手碰过它,所以它就特殊了。”
迟景顿时就明白了过来。
“这么说的话,那这样呢。”
迟景赤倮的脚,直接就踩到了地上。
“你也会喜欢地面的泥土了?”
“不然我会怀疑你刚刚说的话,这话迟景美丽的眼瞳里表示着。”
方重似乎惊讶了片刻,然后在迟景骄纵的目光下,他真的蹲了下去。
迟景开始好奇起来,这人真的会把泥土给捧起来,然后视若珍宝吗。
他觉得能够这样做的人,必然是疯了。
方重伸出手捧向地面,然而不是捧地上的泥土,而是落在地上的那只脚。
脚底已经沾染了泥土,纤白又娇軟的脚,似乎骨骼都是柔軟的。
捧在手里,方重异常小心翼翼,担心自己稍微一用力,就会挵疼迟景。
“脏了,我给你擦干净。”
方重捧起迟景的脚,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是理智的,一切过往的记忆没有失去,但是眼前他的新娘,绝美的比世间任何的存在还要娇柔迷人。
为了他,自己就算是疯狂魔障,也毫无怨言。
方重轻轻拿着迟景的脚,随后就踩在他的衣服上,他用自己的衣服擦拭迟景的脚。
动作异常轻柔,仿佛那不是一直站了泥土的脚,而是染了细微尘埃的无价珍宝。
那确实是他的珍宝。
擦拭干净后,方重低头间,竟是闻了上去。
哪怕是迟景的脚,都比周围的鲜花还要芬芳。
方重只觉得,这里就是他的独有的后花园。
专属于他的极艳的春天。
迟景微微睁大眼,看着男人捧着他的脚,当成宝贝一样,擦拭泥土,还像条狗一样,嗅着他的脚。
更是在后面,迟景的脚心踩到了一点柔軟。
方重居然就这样抓着迟景的脚,不只是闻上去,更是把脸颊都贴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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