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会回去住的,原因很简单,那里面留下太多我和他不堪回首的记忆。
那套小房子是座旧的小二居,只有七十多平米,当初刚刚结婚的我们本来是从房东手里租住过来的,但房东那对夫妻因为工作关系搬到另外一个城市,所以就想把这套小二居卖掉,当时我们已经有了孩子,一家三口确实想有套自己的房子,于是就拿出全部积蓄,又借了一部分,在房价还没有大幅度上涨的年代,将那套小二居以较为低廉的价格买了下来。
如今已经有十年了。
那套小楼留下我们一家三口太多美好回忆,当初从房东手里接管过来时,里面又脏又乱,处处都要清理整修,是我和他撸起袖子,亲自动手,一点一点将那套又黑又旧的小房子粉刷清理成了一个接近崭新的新世界,而后我们一家三口在那里度过了最难忘最甜蜜的几年时光,直到邓文良经商后渐渐发达,他嫌那套小房子实在太拥挤了,平时招待个客人什么的都不太方便,于是就贷款买下了目前住的这套大平米的复式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