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强大的战斗力和冲击力,去冲垮对方的阵型,然后再进行分割围剿。
而杨戕训练的这些兵马,甚至比突厥士兵更适合使用这样的战术,因为他们有更强大的冲击力和战斗力。所以,根本无须摆出什么复杂、繁琐的阵势,锦绣有足够的把握轻易击垮朝廷大军。
“咚咚!~”
战鼓轰鸣。
一万毒刺军如同破笼之虎,雷奔而至,向朝廷大军扑了过去。
尘土飞扬,铁蹄铮铮。
在城墙上观战的庸王看见毒刺军的阵势,忍不住赞道:“好强大的气势!杨戕训练的兵马,竟然厉害至如此的地步了,看来攻克京城,指日可待!”
桓齐收起了轻视之心,命令朝廷大军摆开雁形阵势,先让敌军兵马靠近,然后再以两翼兵马围攻击破。
锦绣看见朝廷大军的阵势,冷笑道:“阵势用得不错,可惜就是兵将太弱!”
猛地一夹马肚,锦绣当先冲进了箭雨之中。
毒刺军兵马全身重盔,再配以盾牌,根本就不惧怕箭雨的冲击。况且这些人即使中箭,也不会感到疼痛,飞快穿过箭雨,冲入了朝廷军阵。
“杀!杀!杀!~”
朝廷士兵吼声如雷,挥舞着兵器迎上了猛冲而至的毒刺兵马。
反观毒刺军的兵马,虽然无人喊杀,但是人人面目冷酷,自有一股阴冷的杀气。
“杀!~”
锦绣娇叱一声,两柄短剑从袖口滑落到手中。
两柄剑都不过二尺来长,一白一赤,在春光下很是显眼。
“哗!~”
随着一声清脆的裂帛之声,一个朝廷士兵的头颅就被那锋利的剑刃割去了头颅。然后红光一闪,另外一只剑又刺穿了一人的喉咙。
“真是过瘾!”
锦绣低呼一声。难怪男人们都喜欢在沙场杀敌,原来对阵沙场果真是无比刺激。
锦绣领着毒刺军从朝廷军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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