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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宋当名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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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宋当名医 第84节(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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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黟在吃过一次后,便爱上了。

    好吃。

    实在好吃。

    阿旭看许黟喜欢吃,就变着花样想浇头。

    市井里,一只家养的成鸡只卖八十个钱,算是肉价里面比较价贱的。

    自从阿旭学会更多菜式后,他常会买一只杀好的鸡回来,烧、焖、炒他都会。昨日买的鸡还剩一些肉,今天做的鸡丝就是拿它来做的。

    这会许黟过来了,阿旭把切好的面条下到呼噜滚动的开水里,拿着碟子夹了一块鸡丝让他尝味:“郎君这味可以吗?”

    “可以!”

    许黟吃后,满意地说。

    待面条煮好,把这拌好的鸡丝铺在面条上,这午食便做好了。

    今天多了一个刘伯,他们就在院子里的茶几边吃饭。

    每人手里都捧着陶碗,皆是埋着头嗦面,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

    实在是这面条太好吃了,用花椒炸过的猪油又香又麻,筷子一拌,每根面条都裹上酱汁的油光,这面条还要比寻常的面条有嚼劲,味足量大,吃着特香。

    “老夫我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面食。”

    吃完,刘伯擦了擦嘴,感慨的说。

    许黟吃过的美食就多了,但依旧被这种朴素的食物惊艳到,这面条的麦香味十足,是以前他吃再多次面条,都没有吃过的口感。

    “陈娘子说,哥哥做的面条都可以去市井里摆摊啦。”阿锦自豪地说道。

    阿旭面色微微发红,有些不好意思地没抬头。

    许黟和刘伯都赞同地点头,这样的面条在市井里也是极其受欢迎的。

    “阿旭要是当个厨子,想来也能有所成就。”许黟道。

    阿旭一听,连忙摇头:“我不当厨子,我想跟着郎君学医。”

    许黟哑然笑了笑。

    他也就说说罢了,真的要阿旭去当厨子,许黟可舍不得。

    食过后,刘伯没有在许家多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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